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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久前


轟動一時的蘇建和案


再次判決


結果是 蘇建和等三嫌 判處死刑




當我看到此新聞


我傻眼~並對法官做出的裁決深感困惑




鏡頭一轉


看到靜坐法院外的辯護律師團的律師們各各沮喪不已


讓我想再度把此案件告訴更多人





詳細過程我不再闡述


僅將我閱讀"無彩青春"一書後有感而發的心得


分享給大家



前言;


民國80年,汐止血案發生,從此開啟一段漫長的司法之路,緊緊地繫著被害人家屬,囚禁著三名無知少年

更深深影響了參與此案的所有律師以及社會大眾。

本書以生動與敘事性的方式,描繪出台灣司法史上一段歷時十多年的司法風波──「蘇建和案」。

本案在一審、二審、三審接宣判死刑,接著是史無前例的三次非常上訴,五任法務部長皆不執行死刑

各界強力聲援,至2003年三位被告獲判無罪,這是台灣司法史上一場跨世紀的重要審判。










一般而言,當警方抓到犯人時,因為自己的主觀想法,以及自以為敏銳的第六感,妄下判斷

認為所逮捕到的嫌疑犯就是真正的兇手,進而強迫他們寫所謂的「自白書」

若案件重大的嫌疑犯寫自己是清白的,或是一人犯案,無共犯,警官即以類似現代滿清十大酷刑〈例如:用電擊棒電犯人的下體

不人道的刑求來逼他們寫出所謂的「真相」,也就是承認自己犯案,硬是要扯出一些根本未涉案的共犯出來

而且警方將他們「不喜歡」的筆錄藏起來,而未移交給檢察官及法官

事後卻辯稱忘記了,一句簡單的「忘記了」就帶過這件事

這類的事情真的很離譜實在是不應該發生在「台灣」這個以「民主精神」聞名中外的國家不是嗎?




而由此書我也發現本國檢察官也因為過度痛恨惡勢力,為了打擊犯罪,一定要將所有的嫌疑犯都判上一條罪刑才肯罷休

而忽略了事情的真相,盲目的行使仗義的結果,不過是讓真正的兇手逍遙法外

無辜、倒楣、不敢而且也沒錢上訴的人只好默默接受判決

而檢察官趁此機會若能破個大案說不定還能留名青史,這是否就是所謂的「因面子而害死人」?




接下來我要對此案的最主要人物之一「法官」提出我的看法,在此案件中換了幾個法官

而每個法官辦案的方法都不同,而此案件的第一任法官承受外界的壓力太大,確定了主嫌後,竟然毫不考慮在短時間內就將他就地正法致使發生了「死無對證」的情形

又一件離譜的事,當法官審訊嫌犯時竟未通知被告的律師,而巧的是,跟警方說了一樣的一句話「忘記了」,這種如此不負責任的話竟也出自法官的口中

真的很不可置信,看到這裡,我對台灣司法的公正性開始動搖



而書中最讓我佩服的人,莫過於那些為蘇建和等三人付出十幾年的律師團成員

到最後他們是屬於純公益性質,不收一分一毫,這時他們所追求的不是律師費

而是為了證明台灣的司法最終會還無辜的受害者們公平,結果也如大家所願

司法還給他們清白,雖然只是暫時的,因為被害者家屬深信蘇建和三人依然為兇手

所以接下來面對被害者家屬有可能提出的上訴,又讓整件事情又顯得沒完沒了了!

我想事情還沒結束,會不斷的發展下去吧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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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大約是兩年前所敘寫的感想


沒想到


短短的時間


判決再度被推翻




律師團又要開始毫無止盡的上訴行動


社會團體又要開始焦頭爛額的進行人道救援










我將踏入法律深奧的世界裡


我想


未來我會更清楚更精闢去看待此事件


此刻的我



只有"遺憾"二字能代表我的心情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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